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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震驚,淡出演藝圈的女明星歡歡6/1被發現在租屋處燒炭自殺,身後留下一張字條寫著:這房子一直要我這麼做。

這張字條可看出她生前受到多大的煎熬,應該是壓力大到產生幻覺吧?!因為我絕不相信鬼附身那一套。她的家人說兩年前父親過世後,她便得了重度憂鬱症,我在想,既然得了重度憂鬱,就不應該讓她獨居,雖說真的要自殘的人,即使與家人同住也是有方法自殘,但至少自殘機率和次數可降低吧。

令人遺憾,我想著,如果她的婚姻順利,沒有兩次離婚,如果有另一半陪她,會不會就不至於走上絕路了。

 

如果,如果去年七月我沒有搬到台北和家人住,如果,去年發生那些事之後我仍獨居,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不知道會不會也想不開,至少我曾經想過。像我這樣能在短短時間發生過兩次幾乎一模一樣的同時失業失戀的悲劇,實在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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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ini Iri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